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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客觀因素不是假冒僞劣品橫行鄉村的理由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8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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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美麗鄉村拒絕“消廢品”,做好農村消費市場的依法監管工作

法制日報3月17日報道,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將提案聚焦在“加大對製假售假的打擊力度”上。在此之前,朱征夫委員和全國人大代表盧馨、米雪梅以及全國政協委員蔣洪峯一起,潛入一個假包生產窩點進行暗訪,經歷了一次驚心動魄的履職。

在這個春風拂面的3月,關注製假售假問題的不只是代表委員,還有央視的“3·15”晚會。有所不同的是,在曝光一些企業、揭露一些潛規則的同時,“3·15”晚會將關注焦點放在了農村消費市場問題上。央視的暗訪調查發現,一些農村市場成爲不少“消廢品”的傾銷點。所謂“消廢品”,指的是大量不合格產品,包括假冒僞劣產品,比如各種傍名牌的山寨食品等。

法制日報:客觀因素不是假冒僞劣品橫行鄉村的理由
美麗的鄉村不能容忍“遠看是名牌、近看是山寨”現象

即便沒有央視的曝光,僅就個人體驗來說,相信不少人在農村集貿市場、城鄉接合部的便利商店等也都見過各種“遠看是名牌、近看是山寨”的產品,或許不少人已對此習以爲常。然而,就法治原則而言,打擊假冒僞劣產品是法治的統一要求,法律的適用應該是統一的一致的,絕不能因城鄉而有所區別。更何況,在鄉村振興戰略向前大力推進的當下,美麗的鄉村如何能容忍“醜陋”的假冒僞劣產品氾濫?

應該承認,假冒僞劣產品在農村市場普遍存在的原因是複雜的。從消費者個體角度來看,農村收入相對較低、價格因素在消費選擇中的權重較大,且受主客觀條件限制,科學知識、商品知識普及範圍和程度有限。從市場管理角度來看,一方面是農村市場分散、監管力量不足,另一方面是農村市場體系、銷售網絡不健全不完善,缺少一些規模大、信譽好、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的商業企業及其零售部門。然而,上述客觀因素的存在並不是假冒僞劣產品橫行鄉村的正當理由。相反,改變目前農村消費環境相對惡劣的現實恰恰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收入低,就要努力促進農民增收;知識不足,就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農村市場分散就要做好統籌整合;銷售網絡不健全,就要加大農村電商建設……當然,當下最關鍵最直接的還是要做好農村消費市場的依法監管工作。

值得期待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創新食品藥品監管方式,注重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提升監管效能”,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受記者採訪時贊成通過法律手段加大監管力度和懲罰力度。希望這些利好的信息在全社會的支持下,能儘快轉化爲具體政策和行動,通過有針對性的源頭治理、推動電商平臺建設、加大製假售假打擊力度等多種手段,讓“消廢品”在農村儘快銷聲匿跡,讓鄉村人民的美好生活更加有質感。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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