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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棄的雙胞胎女嬰 “妹妹”離世“姐姐”穩定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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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被遺棄的雙胞胎女嬰 “妹妹”離世“姐姐”穩定

9月24日,雙胞胎女嬰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出生。醫生稱,女嬰早產、低體重,可能有腦癱、先天性心臟病或其他後遺症,估計生存的概率不大。

9月24日晚,女嬰被爺爺李某容抱到祖祠墓地交給做白事(辦喪事)的村民後離去。

10月1日,雙胞胎女嬰被抱養的村民送到普寧市婦幼保健院。

10月8日,女嬰的爺爺李某容、父親李某鑫因涉嫌遺棄罪被刑事拘留。

“姐姐”情況暫時穩定

15日上午,在普寧市婦幼保健院治療的雙胞胎女嬰中體重較輕的“妹妹”病情危重,省醫派出醫護隊伍進行搶救。隨後,雙胞胎被送往省醫繼續搶救和治療。當時,“妹妹”患有新生兒敗血症相當嚴重,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重度感染,死亡率非常高。

17日,“妹妹”凝血功能、腎功能有所改善,生命體徵暫時穩定。18日,由於感染非常嚴重,“妹妹”病情再度惡化。19日早上5時30分離開人世。

19日,接到醫院傳來的小女兒搶救無效去世的消息,在潮陽家中的雙胞胎女嬰的母親阿璇泣不成聲,情緒很低落。她唯一希望的就是大女兒能健康活下去。省醫兒科主任何少茹對羊城晚報記者說:“雙胞胎女嬰‘妹妹’去世,我們表示非常遺憾。現在‘姐姐’的情況仍然暫時穩定,體重已增加到1.55公斤,我們將繼續對‘姐姐’進行監護和積極治療。”

爺爺仍在受審

記者昨天從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副局長郭偉處瞭解到,對涉嫌遺棄罪被刑拘的雙胞胎女嬰的爺爺李某容、父親李某鑫,目前仍在審理中,尚未進入批捕程序。

汕頭市法律援助處副主任黃玉海律師認爲,具體案情有賴於公安部門進一步審理。單就目前從報紙上了解到的內容看,該事件中爺爺本身不是雙胞胎女嬰的監護人,法律上沒有扶養義務,構成遺棄罪的客觀要件包括“行爲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爺爺定遺棄罪可能有點牽強。爺爺抱走女嬰,沒有好好扶養,可能涉嫌的是拐騙兒童罪。初步定罪如果不準確,一般在報檢察院批捕時改過。另外,如果雙胞胎女嬰的父親當時或事後知道女嬰被抱走、被抱到哪個地方,而沒有主動尋找、抱回或報案,聽之任之,使女嬰處於危險境地,那父親則可能構成遺棄罪。至於女嬰中的“妹妹”死亡是否影響定罪,黃玉海說,女嬰死亡的後果,要看是不是爺爺抱走女嬰時間上的耽誤造成的,這是個醫學上的問題,不好過早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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