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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品該何去何從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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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品該何去何從

隨着居民家庭備用藥儲量越來越大,過期藥品處置已成不少家庭的“老大難”問題,而目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僅靠個別企業或政府部門的公益性活動在進行。誤服過期藥品不僅會對人體造成損害,而且隨意丟棄過期藥品還會污染環境。此外,還有一個令人不能容忍的現象是:過期藥通過不法途徑重新回到市場流通。

家庭過期藥品“難處置”

一項調查顯示,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小藥箱”,且80%以上家庭沒有定期清理的習慣,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確處理家庭過期藥。

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某藥企開展的過期藥免費兌換公益活動現場,記者看到前來換藥的市民絡繹不絕,有些拿着一兩盒,有些則拎着一大包,市民張開文帶了幾十盒過期感冒藥、心臟病藥、消炎藥等來換藥。“每次去醫院都要開新藥,又吃不完,最近搬家才發現有這麼多藥都過期了,沒處換我一般就放着,不知道怎麼處理,就知道不能吃了。”張開文說。

家庭過期藥如若處置不當,還有可能落到藥販子手中繼續流通。高文義老人告訴記者,他患有糖尿病、皮膚病,平時吃的藥有在醫院開的、看電視廣告買的,還有兒女送的,覺得吃着不管用,就換另外一種,越攢越多,很多都放過期了。“平時有藥販子上門收過期藥,但是沒敢給,怕他們再拿到市場上坑人,很多就扔了。這次我把家裏過期的、快過期的藥都拿來了。”

採訪中記者發現,市民已普遍認識到過期藥的危害,不會繼續服用,但對於究竟該不該扔、扔在哪卻鮮有了解。

據回收藥品的藥企負責人介紹,回收來的基本都是家庭常用藥,比如阿莫西林、六味地黃丸、胃康靈、阿司匹林腸溶片等,3天活動共回收過期藥約7000盒。

銀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白軍生說,部分城市家庭過期藥品藉助一些活動還可以定期進行清理,但農村過期藥品基本就流失了。

藥品回收面臨“窘境”

據瞭解,過期藥品已被明確寫入“國家危險廢物目錄”,過期藥品不僅增加了公衆的用藥風險,如果隨意丟棄,還將嚴重污染環境。

寧夏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藥劑科科長文友民表示,藥品過期後,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有些藥品的化學成分還會改變,甚至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質,誤服後會對身體造成傷害。“比如維生素C在空氣中放置時間過長,就會被氧化,氧化後的維生素C對人體有害。而一些特殊性質的藥品,如磺胺類、青黴素類藥品過期後,容易引發人體過敏和休克。”

過期失效的藥品被隨意丟棄,藥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環境中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害物質,不但會對環境造成污染,還可能造成一些動物的誤食。如果藥販子集中對收回來的過期藥品進行包裝加工,轉賣到偏遠農村、城鄉接合部的黑診所,一些經濟困難的患者購買服用後,其後果將很嚴重。

隨意處置過期藥品存在諸多危害,但目前我國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處置方面卻面臨着“窘境”。

白軍生說,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都有明確規定,但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銷燬、監管等尚屬“空白”。藥監部門會定期對藥店、醫院的大宗過期藥品處置進行檢查,但分散在家中的過期藥品不好回收,也沒有相關制度進行管理。

對於一些企業的回收行爲,專家認爲很有意義,但存在回收藥品範圍小、時間短且間隔期長、可更換藥品有限、覆蓋面小等弊端。

呼喚建立過期藥品回收機制

爲了保障百姓用藥安全,以及減少過期藥品對社會、環境造成的危害,有關專家建議,應從法律制度、預防機制等方面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長效機制,確保藥品流通“最後一公里”的安全。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董忠建議,應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長效機制。國家分批在醫院、藥店、衛生服務站等設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點,制定回收、登記、保存、銷燬過期藥品的統一辦法。爲了鼓勵百姓上繳過期藥品,可通過兌換藥品等形式給予一定補償。

專家認爲,應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或制定專門的《藥品回收法》,對藥品回收的責任主體、監督主體、罰則等做出規定,使藥品回收可操作性更強。

“大藥方”和“小藥箱”是過期藥品產生的原因。業內人士建議,一方面醫療機構對公費醫療人員的開藥量要加以限制,避免大藥方,同時鼓勵藥店探索對於大包裝、大劑量藥品分拆零售的模式。另一方面,應加強宣傳教育,改變公衆囤藥習慣,提高對過期藥品危害的認識,養成良好的用藥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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