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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身上3.8萬消失 農行:無法證明卡是真卡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9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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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人在東莞,銀行卡也在身邊,可是卡里的錢卻被人在千里之外用ATM機盜取了3.8萬元。高先生將髮卡銀行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銀行賠付其存款及利息。記者昨日獲悉,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對上述案件進行審理後認定,涉案交易爲他人利用僞造的銀行卡所爲,銀行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高先生對銀行卡被僞造及密碼泄露存在嚴重過錯,最終支持了高先生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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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身上3.8萬消失

高先生在中國農業銀行東莞大朗支行(下稱“農行大朗支行”)開辦了一張銀行卡。2016年5月29日下午3時29分33分,僅4分鐘的時間裏,高先生的銀行卡賬號被人以現金支取和轉賬支取的方式分11次發生交易金額38100元。

卡在身上3.8萬消失 農行:無法證明卡是真卡 第2張

卡在身上3.8萬消失

而高先生人在東莞,卡也隨身帶着,這些操作全部是在千里之外的四川省南充市一家中國農業銀行的ATM機上進行。高先生意識到自己的銀行卡或許被複制盜取了,當天下午4時他趕到東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保安墟派出所報了警,並在事後將農行大朗支行告上了法庭。

高先生認爲,銀行未履行保障儲戶資金安全的義務,應承擔責任,並向他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38205.5元及利息。

農行大朗支行辯稱,高先生無法證明發生連續交易時身上攜帶的卡是真卡,即無法證明案涉銀行卡是被盜刷。即使是盜刷,高先生自身保管密碼不當也是導致款項被盜刷的根本原因。同時,農行大朗支行認爲其所發行的銀行卡在安全性等方面符合國家要求,不存在過錯。因此請求法院駁回高先生的全部訴求。

儲戶勝訴,銀行應防範盜取

法院審理認定,案涉銀行卡交易的地點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高先生報警的地點在廣東省東莞大朗鎮,兩地相距遙遠,高先生無法在交易後一個小時內返回東莞。而且案涉銀行卡在短短4分鐘內頻繁交易11次,符合僞卡交易的特徵,法院確認案涉交易爲他人利用僞造的銀行卡所爲。至於密碼保管問題,銀行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但因銀行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法院對其主張不予採納。

法院還認爲,銀行作爲業務方案及相關設施的提供者,也是相關風險的提供者,有其責任。農行大朗支行作爲專業的金融機構,應當對其發行的銀行卡具有鑑別真僞的能力,並應採取技術手段防範銀行卡被複制和僞造。最終,法院判決農行大朗支行賠償38205.5元及支付利息給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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