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的案子在時隔一年之後,再次進入大衆的視野,案中相關的涉事人員雖然還沒有得到她們應有的懲罰,但是關於他們的討論從來就沒有停過。而在前段時間知名大v發佈了一片名爲《劉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引起了超高的關注度,在文章最後的簽名中,不少網友都選擇了簽名,相信很多人在自己的朋友圈也有看到這樣的號召。但是新京報在昨日晚上發佈的一篇關於這個文章的討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咪蒙個人資料
咪蒙是一名編輯、作家,於1976年12月21日出生於四川南充,畢業於山東大學,文學碩士、專欄作者、媒體編輯,於韓寒雜誌《獨唱團》首期發表文章《好疼的金聖嘆》。
本名:馬凌
職業:編輯 作家
籍貫:四川南充
現居住地:深圳
所在單位:南方都市報
血型:0型
星座:射手座
屬相:龍
愛好:看書(惡趣味的),看電視(格調低的)以及做飯(唯一討喜的愛好啊)
外貌:充滿心靈美
喜歡的報紙:南方都市報娛樂版
喜歡的歌手:最近愛唱郭采潔
喜歡收藏的東西:讚揚
性格:溫良恭儉讓——的反面
喜歡的現代作家:錢鍾書、王小波、木心、艾柯、村上龍 王朔、金芾
喜歡的顏色:不髒的顏色
喜歡做的事:浪費時間
口頭禪:豬頭、瘋掉了
最愛的書:《紅拂夜奔》、《帶着鮭魚去旅行》
最愛的影視作品:《致命魔術》、《肖申克的救贖》、《兩小無猜》
咪蒙與新京報之爭
在咪蒙此前發佈的一篇公衆號文章中,她就江歌和劉鑫的案子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和評論,作爲一個有着衆多粉絲的作家,她的影響力可想而知,在文章底下獲得了極高的認同;
而在新京報昨晚發佈的文章中,小編認爲咪蒙作爲一個有着巨大影響力的人,在面對這件事情的時候更應該慎重,而不是在網友的情緒上火上澆油,新京報小編認爲“到底什麼纔是公正的審判,最終還是要在法庭上定奪,咪懞直接在自己影響力巨大的公號裏號召“處死一個人”,令人不寒而慄。”。
而這樣的話讓很多人不滿,認爲新京報是在爲兇手和劉鑫洗白,但是同樣也有一羣人認爲這是一種理性思考,究竟你是怎麼認爲的呢?
熱評
1.這次我站咪蒙,網絡宣判的好,誰說不好,祭出自己的女兒來再讓他殺一次!這不是網絡暴力,這是人心公正。
2.劉鑫自始至終不肯談論一點: 江歌的死是否與她有關。也許她是在等法律來定義她的責任,但她不懂,並不是這世上的一切都能用法律來定義
3.那個殺人兇手砍了被害者10刀才讓人不寒而慄…自己的閨蜜爲了自己惹上殺身之禍而她躲在屋裏不開門才讓人不寒而慄,人家女兒因他女兒之事招來殺身之禍卻被罵短命鬼才讓人不寒而慄……好一個不寒而慄
4.可是法律也是需要慢慢完善的。覺得江媽媽說的對,法律也是基於民意一點點完善的,沒有法律是憑空出現固定模式的。日本是沒有死刑,但是罪犯犯罪事實狠毒,民衆用自己的民意去希望法律能判他死刑沒有錯。而且答案告訴你,陳世峯死了我們就是痛快!怎麼的,小編跟兇犯親戚?
5.如果說咪蒙在誘導輿論,而小編何嘗不是?失望,取關。善良不應該被辜負……
6.咪蒙的文章確實言辭犀利,但是號召大家簽名怎麼了?現在江歌媽媽最需要的不就是簽名嗎?陳世峯帶着刀去人家家門口堵,砍死和他毫無關係的江歌,她媽媽要求死刑,有什麼不對?簽名也是想讓法院看到社會影響有多麼惡劣啊。最終決定的還是法院,又不是簽了字陳世峯就死了。
7.新京報說的很好,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纔是社會文明程度的象徵,並非殺人犯不該死,而是不應該由某個所謂自媒體爲了自我炒作煽動人們的情緒,此案本就是法律領域中可定爲隱私的非公開性質的案例,只要任何一方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判,媒體都無法旁聽,簽名判人死刑如此違背法律公正性的原始做法不可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