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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Lover違約遭求償2千萬 竟與鄭家純有關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4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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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Lover違約遭求償2千萬 竟與鄭家純有關

雞排妹鄭家純

男子雙人組合「Under Lover」以一曲YouTube點閱過億的《癡情玫瑰花》走紅,成員胡睿兒更是「蛇姬」林採緹男友,兩人雖一度傳因呼麻事件分手,但林採緹日前證實仍在一起。而「Under Love」去年8月因不滿所屬的東聲唱片公司擅自將兩人的歌曲賣給「雞排妹」鄭家純,又不將版稅交給他們,因此逕行解除經紀約,遭東聲提告求償違約金2000萬元,雙方今再開庭,「Under Lover」堅持未收到歌曲版稅400餘萬元,解約有理。

今天的開庭原本傳喚錄音師李冠璋,「Under Lover」一方認爲,李冠璋有見到東聲將他們的2首歌曲賣給「雞排妹」鄭家純,因此希望李冠璋出庭證實此事,但李今天並未到庭。東聲委任律師指出,其實根本就不需要傳喚李冠璋,因爲「Under Lover」宣稱東聲賣2首歌給「雞排妹」,但事實上「雞排妹」除了2014年出寫真EP《愛是神馬》,之後就沒有再出過任何歌唱作品。

「Under Lover」委任律師仍強調,經函詢滾石唱片公司,滾石已回函明確表示有將2首歌的版稅404萬7324元給東聲,但「Under Lover」卻始終沒有從東聲處收到這筆錢,「Under Lover」認爲他們因此與東聲解約,是合法的。而「Under Lover」成員提告東聲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案件,之前雖不起訴,但經他們再議後已獲高檢署發回,目前由臺北地檢署續偵中。

東聲委任律師則指出,「Under Lover」不斷找理由規避違約的法律責任,包括要求提出經紀人與藝人收入拆帳的報表,然而,「Under Lover」現在的經紀人就是他們隸屬東聲時的經紀人陳佩莉,東聲當時將經紀工作外包給陳佩莉的上多利公司,「Under Lover」解約後就是跳槽到上多利,他們要問經紀人收入,只要回去問陳佩莉就好了,爲何要在法庭上提出。法官庭末曉諭全案明年1月19日再開庭,會再一次試傳喚李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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