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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媽想領遺產 要求一次領走7100萬港幣遺產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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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媽想領遺產,據臺媒報道梅豔芳13年前辭世,她生前擔心母親覃美金亂花錢,特地成立信託基金,每月提供7萬港幣(約6.27萬元人民幣)的生活費供母親使用。但覃美金嫌不夠花,向法院申請從7萬加至20萬港幣(約17.92萬元人民幣),甚至在今年8月底再次申請,欲一次領走7100萬港幣。

申請未果後,覃美金抱怨法院和匯豐信託耽誤她領女兒遺產,更要大家不用擔心她亂花錢,就算花光睡街上也是她自己的事。

針對想領取7100萬遺產一事,覃美金17日現身梅豔芳永恆時刻紀念展覽以太累爲由,不願受訪。先前法院就透露覃美金目前每月約有20萬港幣生活費,加上實報實銷的醫療費用,每年約花費400萬港幣(約358.33萬元人民幣)。

梅豔芳媽想領遺產 要求一次領走7100萬港幣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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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自小家境拮据,五歲開始登臺演出。1982年,因參加香港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獲得冠軍而出道。隨後以渾厚低沉的嗓音、華麗百變的形象加上仗義豪爽的性格逐漸在歌壇、影壇走紅,成爲香港演藝界舉足輕重的人物。

多年的演藝經歷讓梅豔芳存下了不少積蓄。至2003年底病逝前,梅豔芳名下有香港、倫敦、新加坡等多處房產以及現金,資產總值1億元。

2003年12月初,梅豔芳立下遺囑及信託基金,將自己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預留140萬人民幣給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經費。剩餘遺產委託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約58000元人民幣作爲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遺囑中還特別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據悉,梅豔芳去世時留下價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的資產,隨着香港房價上漲,其遺產2011年被認定升值到港幣近1.7億元。

遺產官司

2003年12月30日,梅豔芳因患宮頸癌去世,享年40歲。當各界人士還沉浸在悲痛中時,2004年初,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一直堅稱,梅豔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籤訂遺囑,故法庭應判遺囑無效,希望獨得億元遺產。向法院提起訴訟後開始了這場遺產之爭。

2006年3月和2007年8月,梅豔芳的哥哥梅啓明和母親覃美金又將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一併告上法院,質疑三方串通欺騙梅豔芳立下遺囑竊取其遺產。對於梅家的控告,三被告堅稱梅豔芳立下遺囑時神志清醒,不把遺產交給母親打理,是因爲擔心母親不善理財,花盡遺產後生活無依。

梅豔芳媽想領遺產 要求一次領走7100萬港幣遺產 第2張

梅媽七年抗爭

但覃美金對梅豔芳的遺產分配表示質疑,此後在長子梅啓明陪伴下,執着地打起了爭產官司。據報道,梅媽自2004年爭產案展開後,一直不滿每月只獲7萬元生活費而屢興訴訟,要求法庭判決遺囑無效卻一直被駁回。後經法庭改判雖然每月可獲生活費12萬元,但梅媽多次被追討爭產案的律師費,加上支付管理遺產 信託人等費用,遺產現金已所餘無幾,而她先後控告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等,結果也都以敗訴告終。2004年到2011年的七年多來,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多次上訴,屢告屢敗。

2011年5月10日,香港高院下達終審判決書,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在此敗訴。7月18日,梅覃美金對阿梅的“遺產案”早前在終審法院終極敗訴仍不服氣,在中環一間銀行總行前拉上橫額抗議,以示不滿。

雖然年已88歲高齡的覃美金在宣判後於法庭外從容表示案件未了結“還有下文”,長子梅啓明更揚言“會翻案”。覃美金的代理律師也指出,基於梅豔芳的教育水平,她對處理遺產信託基金經驗不足,應該不理解信託基金行使權力的範圍以及在日後如何處理她的遺產等相關事宜。因此梅豔芳當年是在不太瞭解的情況下,將遺產轉託給信託基金的,而對方這些年來也沒有詳細交代信託基金的運作情況。但負責信託基金的被告方律師丘啓昌卻指出,遺產交予信託基金是梅豔芳本人的意願,而遺囑中給梅媽的資產足以支持她終老,這次的“終極敗訴”可說已令她“翻案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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