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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30% 4月23日实施

来源:男爵风    阅读: 9.3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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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4月20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20日晚发布通知,自4月23日起,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屋的,住屋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升至30%,以配合实施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达到抑制屋价过快增长的目的

2018海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30% 4月23日实施

海南省住屋公积金管理局20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屋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屋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只能办理偿还住屋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屋消费类提取业务。

其他住屋消费类提取是指购建房提取、租房提取和偿还商业住屋贷款本息提取。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屋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办理提取偿还住屋公积金贷款本息和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贷款本息提取,可以办理该套住屋公积金贷款房屋在有效期内的购房提取。组合贷款是指以同一套房为抵押物的住屋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性质贷款。

对于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屋的,住屋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升至30%。购房合同签订及首付款发票出具日期均在2018年4月22日(含)前的,住屋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

购买新建住屋,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屋。购买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申请住屋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或自有资金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

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对此解释为通过适度提高购房门槛,以配合实施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达到抑制屋价过快增长的目的。住屋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适度控制住屋公积金提取有利于配合海南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

原标题:海南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抑制屋价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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